第367章:遇高遠就沒好事……

發佈時間: 2025-09-06 09:17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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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7章:遇高遠就沒好事……

莫琳走出公司大門的時候,警車還沒走,她走到停車場準備取車,卻被一個頎長的身影擋住了去路。

“真是巧啊!你說老天爺是不是故意安排的?”莫琳擡頭看向那雙滿含戲謔的眸子,心裏依然是難以平靜如常的。

莫琳冷然的錯開自己的眸子,看向一旁:“是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,不過我知道你就好像一個瘟神,一出現肯定都沒什麼好事。”

“哦?這話怎麼說?”高遠高高的身影擋在莫琳的身前,正好幫她將刺眼的陽光住着,完好的融進他的陰影裏,他突然很喜歡這種感覺,就好像她被他包裹住了一樣。

莫琳語氣平淡,但是絕對不是善意的:“你自己想!每次都是在伊歆出事時你出現,這一次也一樣,你說你是不是瘟神?”

高遠不由得笑了:“嗯?好像第一次見面就沒有吧!”

第一次?

第一次見面莫琳被高遠不禁霸吻了,還被襲胸,之後因爲他擾亂心智,失眠一整夜導致頭痛欲裂的躺了一天,想想也不是什麼好事吧!

這些莫琳當然不可能告訴高遠,只能說道:“總之我們還是少見面的好吧?”

莫琳如此直接的拒絕之意,高遠但凡是識時務者都應該退讓開,可是莫琳沒料到高遠竟然直接奪過來莫琳的車鑰匙:“出去嗎?我開車送你。”

莫琳被高遠的厚臉皮驚到了,蹙眉斥道:“喂,你這人都是隨心所欲的嗎?”

高遠伸手從衣兜裏掏出自己的警官證在莫琳的眼前揮了揮:“我是在工作。”

“哦,對,你這麼一說還真是,那請問高警官,你現在跑出去難道不是擅離職守?我看警察好像都還沒離開,你不是也應該在這裏纔對!”莫琳指了指身後的那些警車,真希望現在有個人來將這個討厭的傢伙拎走。

高遠聳聳肩,一副無奈之態:“很抱歉,我現在做的事情就是我的工作,發生這樣的事情,我得保證你們的安全。”

莫琳覺得高遠根本就是在濫用職權,對高遠舉動已經不能拿氣憤來形容:“難道就沒人來管管你嗎?高警官!你這話說來我都覺得可笑,我又不是明星,被威脅恐嚇的又不是我?”

高遠雙臂環在胸前,一副耐心解說的姿態:“首先,讓你遺憾的是,今天在這裏我最大,恐怕沒有人能出來管我!其次,今天的事件,到現在爲止也沒有定論,所以到底是那些藝人危險還是經紀人危險我們都不能排除。再者,就今天目前的情況來看,我們不排除是混淆視聽的做法。”

高遠說完,對莫琳做了一個請的手勢:“那麼,請配合我的工作,帶我去你的車,我送來你。”

莫琳時間很緊,已經開到了約好的時間,沒有閒工夫和高遠在這裏鬼扯,擡步向自己的走去。

高遠直接桌上主駕的位置,莫琳轉身拉開了後座的車門,高遠沒有上車,而是對莫琳道:“請最起碼的尊重一下我好嗎!我是警察,不是你的司機!另外,路上我有問題要問你,你坐副駕會方便於溝通。”

莫琳憤憤的重新關上了車門,隨後拉開了副駕的車門坐了上去。

莫琳顯然是帶着怒氣的,高遠倒是也不介意,兀自上車,發動了車子。

“去哪兒?”高遠將車開除停車場,莫琳直接用手機調出導航,放在中控臺的支架上:“跟着導航走就行了。”

高遠看了一眼導航線路,心裏大概有了數。

車開出去幾分後,高遠才緩緩開口問道:“你跟着伊歆多久了?”

莫琳看着窗外,一個眼神都吝嗇於給他:“這算是筆錄嗎?”

高遠點頭,淡聲道:“算。”

“我是從伊歆去年底開始出道就跟着她了,不過和她認識不止這些,我們認識很多年了。”

“哦?你們是朋友?”

“算是吧,她哥哥是我大學同學。”

高遠轉眸看了莫琳一眼,眸中有一絲意味深長的光亮閃過,“就是我上次在見過的那個伊昊琛吧?”

莫琳點頭,手依舊支在車窗上撐着下巴:“對,伊歆只有一個哥哥。”

“哦,也是你的初戀情人?”高遠的觀察能力和分析能力很強,能夠做到今天這個刑警隊隊長的職位當然也有過人的真本事的。

莫琳的心被揪了一下,自從那次之後,她就再也沒想過這是,當然一件事完全過去也不可能是一天兩天的,就算她是真的放下了,但是做到完全不在意也是不可能的,畢竟她是個有血有肉的人,並不是一臺電腦機器,刪掉了就不留痕跡了。

“沒有!你想多了!”高遠當然將莫琳那微微的一頓看在了眼裏,她的否認沒有任何意義。

高遠輕笑一聲,顯然是不相信的,莫琳不在乎高遠是否相信,也不想多解釋,轉頭冷聲道:“難道這個也和案情有關係?”

高遠眉尾一挑:“當然,任何一個細節都可能是成爲破案的線索。”

莫琳不知道他這話的可信度有多少,繼續問道:“你剛剛說的‘混淆視同’是什麼意思?”

高遠手臂向右邊一掃,漂亮的將方向盤打了一個方向,動作乾脆利落又帥氣,“假設對方是針對星騰娛樂來的,那麼他們大可以直接向公司的管理層或者工作人員發出威脅,根本沒必要針對這些藝人……”

高遠的話沒說完,莫琳就打斷問道:“可是,如果他們是來搶藝人的呢?想要這些藝人感受到威脅,然後跳槽其他公司?”

高遠沒有爲莫琳打斷而惱火,對莫琳的話也耐心作答:“嗯,如果是爲了搶藝人的話,那麼請問這些藝人能保證自己離開公司了就不被威脅嗎?再加上他們身上都是有合約的,不可能輕易解約。”

“那,如果他們是覺得明星更容易引起關注,才從藝人身上下手呢?”

“嗯!倒也是一種可能,不過如果只是爲了博取關注度的話方法很多,這種方式實在太冒進了,又得不到什麼好處,他們爲什麼要這麼做?根本就是勞神費力還不討好!”

“所以,你說是‘混淆視同’?那他們真正的目的是什麼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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