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夢擠出一個笑,“回去的路上慢點。”說著就越過他要去浴室洗手,也想將下體衝洗一下,他射的太多氣味太重會被同學聞到。
江禹野抱住她,唇就要碰到她脖頸,她不動聲色地偏頭躲過,並說,“我正在寫畢業論文的關鍵時候,早寫完早畢業。”
沒事別來煩我。
“嗯,好。”江禹野又抱了她一會兒才依依不舍地松開,因她避開而唇角僵住的笑又揚了起來。
畢業他們就可以結婚了。
洗浴室裡水聲嘩嘩,冰涼的水一碰到私處,她就疼的嘶一聲,手指輕輕撥開陰唇,她感受到一股液體流下來,攤開手一看,是一片血跡。
生理期第三天還沒完全乾淨,一場劇烈的性事下來,又出血了。
不愧是畜生。
心裡咒罵著,就聽門外男人說,“六點我來接你回家吃飯。”然後就是關門聲。
他終於走了。
凌夢洗漱完也立刻回了學校。
住處與學校就三分鍾的路程,江禹野性欲旺盛能隨時隨地發情,為了方便,就在她大學旁邊買了一套房子,好讓她隨叫隨操。
當時她在實驗室正跟夥伴討論一個不懂的地方,就接到他打來的電話,讓她回去,她立刻脫了白大褂回去了,一進門就被他摁在門板上扒下褲子做愛。
她重新回到實驗室,並沒有引起夥伴們的注意,因為畢業在即都在忙論文和實習工作,沒人去在意你的去留。
望著夥伴忙碌的身影,她才真實感受到大學生活要結束了,她要開始新的人生了,她與江禹野畸形的感情也該結束了。
只是過了十年她還是找不到結束的理由或是借口。
其實有一個非常充分的理由,但是她嘗試過反抗過,結果卻是讓她付出了慘痛的代價。
凌夢十四歲時被十六歲的江禹野迷奸了,他給她喝了下藥的飲料將她困在酒店強奸了她七天七夜,最後還是他身為市長的父親找到他,給他狠狠訓了一頓。
對,就只是狠狠訓了一頓,他的兒子迷奸了一個十四歲的初中女孩當禁臠七天七夜,他父親連一根手指都沒舍得動,只是口頭上教訓了幾句。
原因卻是,我兒子年紀太小也是真心喜歡你,如果你願意可以先訂婚,等你們成年後就結婚。
可以理解為他兒子只是把成年人乾的事提前幹了,至於迷奸就一句年紀小不懂事蓋過。
最後他又說了,禹野不滿十六即便是你們報案以我的關系最多就坐十天半個月,還讓彼此鬧得不愉快,何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,前途和錢隨你們選。
當時凌夢的家庭也處在支離破碎的邊緣,好賭的爸,虛榮的媽,還有超雄的弟弟,這事出來的時候她龍鳳胎弟弟剛惹了事,給一個富二代的胳膊打折了正在面臨幾十萬的賠償糾紛。
因此一聽市長的話,好賭的父親當即就表示孩子年紀小不懂事,為了名聲著想沒必要鬧大,就要了一筆不少的賠償。
至於到底賠償了什麽,凌夢當時並不知道。
十四歲的她還是什麽都不懂的年紀,父母說什麽就是什麽,完全沒有自主意識。
被惡魔強迫了那麽多日夜,她遍體鱗傷,下體開裂子宮出血,兩個沒發育完全的乳尖兒都破皮冒血了,在醫院休養了整一個月才下床。
等她回家時,家裡大變樣。
房子老破小變成了富人住宅區的三層半小洋樓,父親有了一個連鎖商場,母親開了一家美容院,弟弟也被轉去了海市名校。
而她則跟迷奸她的惡魔成了校友。
從那時起她的生活軌跡就改變了。